中科院祁连站数据许可使用协议 数据使用申请表编号: 甲方:黑河上游生态-水文试验研究站(中科院祁连站) 乙方:申请人 甲乙双方就《 》的使用达成如下协议: 本使用许可协议赋予使用方(乙方)仅享有本协议所明确规定的黑河上游生态-水文试验研究站(祁连站)长期监测数据的使用权。使用方(乙方)应遵守《黑河上游生态-水文试验研究站数据管理暂行办法》。 1. 甲方提供的数据仅用于教学或者科学研究、规划管理等。数据使用原则是“专人专用”,可以将研究成果向中央国家机关、省级政府等部门提供用于宏观决策和社会公益事业,不得用于其他用途。 2. 乙方不经甲方同意,不得复制、传播、出版、翻译成外国语言等,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甲方提供的原始数据。未经提甲方允许不得将数据开发和生产的成果向第三方提供,但向中央国家机关、省级政府等部门提供用于宏观决策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除外。 3. 利用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,乙方单位或个人在所发表的论文、论著、课题总结报告等科研成果中,按照惯例应该说明数据来源,且在论文正式发表后通知甲方。 4. 违约责任:乙方未履行规定的职责,甲方有权终止协议;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且性质恶劣并造成严重法律后果的,本站对其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,但对其行为,本站有通过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途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权利。 5. 本协议和数据使用申请表具有共同的法律效力。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一份。 6. 本协议解释权归中科院祁连站。 甲方签字: 乙方签字: 日期 日期 黑河上游生态-水文试验研究站(祁连站) 数据使用申请表 编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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